经济

联邦的主题和一般的宪法空间。 一些方面

联邦的主题和一般的宪法空间。 一些方面
联邦的主题和一般的宪法空间。 一些方面
Anonim

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主席咨询委员会在喀山举行的最近一次会议上,宪法法院副院长谢尔盖·马夫林(Sergei Mavrin)表示,联邦的臣民,更确切地说是共和国的宪法正义,实际上确保了我们国家宪法空间的统一。 颇具争议的陈述,尽管并非没有一定逻辑。 以及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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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采用的立法规范,俄罗斯联邦组成实体的宪法法定法院是允许在地区一级直接在宪法方面作出决定的法律机构。 自从在俄罗斯联邦领土上进行司法改革以来,已经有18个这样的机构实体在运作,主要是在各共和国。

同时,在喀山会议上强调,区域当局应与联邦宪法法院合作解决相关问题以及与人口的社会保护有关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事实证明,马夫林先生间接提到了俄罗斯没有单一的宪法空间,而且似乎更为重要的是,各级法院之间的职能分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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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采用的逻辑,联合会的主体有权(但没有义务)成立法定法院,该法院确定所有区域性法律法规(包括立法法规)的合宪性。 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宪法法院自动纳入普通司法系统,但不直接隶属于俄罗斯宪法法院。 也就是说,联邦的主体有权创建自己的内部宪法空间,该内部宪法空间仅正式地对应于全俄宪政原则。 这与限制整个国家的主权非常相似,但与扩大俄罗斯联邦各地区的联邦权利非常相似。 而且,据我们了解,我们谈论的是司法系统的改革,而不是俄罗斯国家的新联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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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开始,还有另一个问题-这是一个离散的管理设备。 俄罗斯联邦不同类型的臣民拥有不平等的联邦权利,具有不同的,在功能上受到侵蚀的权力,经济潜力和政治意义。 因此,根据国际法准则,事实证明,联邦的臣民是不平等的。 侵犯了领土主体平等的原则。 从这个意义上说,从法律和政治的角度来看,宪法法院副院长对形成共同宪法空间的呼吁是合乎逻辑的和合理的。 另一个问题:如果有宪法但没有宪政,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