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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传记,个人生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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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传记,个人生活,作品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传记,个人生活,作品
Anonim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是专门研究道德和政治哲学的美国领先哲学家之一。 他是《正义论》的作者,《正义论》仍然被认为是政治哲学上最重要的出版物之一。 他被授予逻辑与哲学震惊奖和国家人道主义奖章。 除了从事哲学工作外,罗尔斯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新几内亚,菲律宾和日本期间在美国陆军服役。 离开军队后,他继续接受教育,并在普林斯顿大学获得博士学位。 后来他在哈佛大学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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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与青年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出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 他的父母:William Lee-律师,Anna Abell Stump。 当他的两个兄弟在童年时因疾病去世时,他遭受了严重的情感冲击。

他曾在巴尔的摩上学,之后又在康涅狄格州的肯特学校就读。 1939年,他进入普林斯顿大学。

1943年,在获得艺术学位后不久,他加入了美国陆军。 他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服役,但在服役期间目睹了广岛爆炸案。

由于拒绝服兵役,他于1946年再次进入普林斯顿大学,获得了道德哲学博士学位。 在普林斯顿大学,他受到维特根斯坦学生诺曼·马尔科姆(Norman Malcolm)的影响。

1950年,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发表了一篇论文,题为“伦理知识领域的研究:参考关于品格的道德价值的判断进行考虑”。

1950年获得博士学位后,他开始在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任教,并在此职位上工作了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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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主意

作为一名大学生,罗尔斯撰写了一篇极具宗教色彩的论文,并正在考虑学习圣职。 尽管如此,罗尔斯仍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失去了基督教信仰,他在战役中丧生并了解了大屠杀的恐怖。 然后,在1960年代,罗尔斯反对美国在越南的军事行动。 越南冲突促使罗尔斯分析了美国政治体系中的缺陷,导致他如此无情地进行他认为不公正的战争,并思考了公民如何抵制其政府的侵略政策。

职业生涯

1951年,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在其《哲学评论》(Philosotical Review)中发表了《道德决策制定计划》。 在同一本杂志上,他还写过《正义》作为《诚实》和《正义感》。

1952年,他在牛津大学获得富布赖特奖学金。 在这里,他与H.L. A. Hart,以赛亚柏林和Stuart Hampshire合作。 他回到了美国,后来成为康奈尔大学的助理教授。 到1962年,他成为同一所大学的教授,并很快在麻省理工学院获得了全职职位。 但是,他决定在哈佛任教,并为此投入了30多年。

1963年,他为《政党自由与正义的概念》(Nomos VI:Justice)撰写了题为“宪法自由与正义的概念”的一章,该书是美国政治和法律哲学学会的年度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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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他撰写了题为《分配正义》的一章,该章已发表在《哲学》(W.J. Ransiman),《哲学,政治与社会》一书中。 第二年,他写了一篇关于“分配正义:一些补充”的文章。

1971年,他撰写了《正义论》,该书由哈佛大学出版社的Belknap出版社出版。 她被认为是他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和伦理学著作之一。

1974年11月,他在《经济季刊》上发表了题为“对亚历山大和马斯格雷夫的回应”的文章。 同年,《美国经济概览》发表了《马克西姆准则的某些成因》。

1993年,他发布了正义理论的更新版本,称为政治自由主义。 该作品由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出版。 同年,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撰写了一篇题为《人民法律》的文章,该文章发表在《关键调查》上。

2001年,出版了《正义为诚实:重申》一书,以回应对他的《正义论》的批评。 这本书是艾琳·凯利(Erin Kelly)编辑的关于他的哲学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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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生活

1949年,他与布朗大学毕业生玛格丽特·福克斯(Margaret Fox)结婚。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本人不喜欢接受采访,也不觉得自己受到关注。 根据他的信念,他是无神论者。 1995年,他遭受了一系列中风,此后他不再工作。

他在马萨诸塞州列克星敦逝世,享年81岁。

科学作品

罗尔斯最受争议的著作是他关于正义社会的理论。 罗尔斯在1971年的著作《正义论》中首先详细概述了正义的概念。 他一生都在继续纠正这个想法。 该理论还出现在其他著作中: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在《政治自由主义》(1993),《人民法律》(1999)和《正义为诚实》(2001)中对此进行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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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的四个角色

罗尔斯认为,政治哲学在社会的公共生活中至少扮演四个角色。 第一个作用是实践性的:在一个社会之间存在尖锐分歧可能导致冲突的社会中,政治哲学可以找到知情同意的基础。 罗尔斯引用了利维坦·霍布斯(Leviathan Hobbes)的观点,试图解决英格兰内战期间的秩序问题,而关于美国宪法的辩论中出现了“联邦主义者的文件”。

政治哲学的第二个作用是帮助公民驾驭自己的社会世界。 哲学可能会反思成为一个特定社会的成员意味着什么,以及如何从更广阔的角度理解这个社会的性质和历史。

第三个角色是探索可行的政治机会的边界。 政治哲学应描述可以从真人获得支持的有效政治机制。 但是,在这些限制内,哲学可以是乌托邦式的:它可以描绘社会秩序,这是我们所期望的。 正如卢梭所说,既然人是人,那么哲学代表着法律可以成为什么样。

政治哲学的第四个作用是和解:“为了平息我们对社会及其历史的挫败感和愤怒,向我们展示其制度是如何合理的,并随着时间的流逝达到目前的合理形式。” 哲学可以证明人类的生活不仅仅是统治和残酷,偏见,愚蠢和腐败。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将自己的工作视为对克服民主思想在自由与平等之间长期存在的紧张关系以及限制民事和国际容忍规范的切实贡献。 他邀请其社会成员在公平民主政策的框架内将自己视为自由和平等的公民,并描述了令人鼓舞的愿景,即始终如一的公平宪政民主有助于和平的国际社会。 对于那些对自己的同胞没有看到自己所看到的真相感到失望的人,罗尔斯提出了和解的思想,即世界观的这种多样性可以维持社会秩序,实际上为每个人提供了更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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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思想

简要地考虑其概念,应当指出,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社会合作是必要的,这样公民才能过上体面的生活。 但是,公民们对他们之间如何分享合作的利益和负担并不关心。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的正义原则树立了中央自由主义思想,即合作对所有被认为自由和平等的公民都应公平。 他给出这些概念的独特解释可以看作是否定论和肯定论的结合。

否定的论文始于一个不同的想法。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认为,公民不应该出生在一个富裕或贫穷的家庭中,不应该天生比其他人天赋多一点或少一些,天生是一个女人或一个男人,或者是在一个特定种族中出生的,等等。 因为从这种意义上说,这些人格特质在道德上是武断的,所以公民无权仅仅因为他们而有权获得社会合作的更多利益。 例如,公民天生富裕,白人和男性,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能为该公民获得社会机构的认可提供依据。

该否定论点并未指出社会产品应如何分配。 罗尔斯的积极的分配论说的是在平等基础上的互惠。 如果不平等的分配对所有人都没有好处,那么所有社会商品应平均分配。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的主要思想是,由于公民基本上是平等的,因此关于正义的推理应始于合作社生产的商品应平均分配的假设。

然后,正义要求任何不平等现象惠及所有公民,尤其是惠及那些拥有最少利益的人。 平等建立了基线; 因此,任何不平等都会改善所有人的处境,特别是处境最不利的人的处境。 这些平等和互利的严格要求是传达正义理论概述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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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两种基本理论

正义的指导思想通过正义的两项原则采取制度形式。

他们中的第一个认为,每个人对于完全平等的基本自由计划都具有相同的不可剥夺的要求,这与所有人的相同自由计划是兼容的。

第二个原则指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 应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将他们分配给对所有人开放的办公室和职位。
  2. 它们应对社会上最富裕的成员最有利(区别原则)。

平等的基本自由的第一项原则应体现在政治宪法中,而第二项原则则主要适用于经济制度。 第一条原则的执行优先于第二条原则的执行,在第二条原则的框架内,机会的公平平等优先于差异原则。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的第一项原则规定,所有公民应享有基本权利和自由:良心和结社自由,言论和人格自由,投票权,担任公职,按照法治考虑等。 他将所有这些均等地提供给所有公民。 不平等的权利不会给份额较小的人带来好处,因此,在任何正常情况下,正义要求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条件。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的第二个正义原则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公平的机会均等,要求具有相同才干和使用它们的愿望的公民,无论出生或富裕,都具有相同的教育和经济机会。

第二部分是差异原则,支配财富和收入的分配。 解决财富和收入不平等问题可以导致社会产品增加:例如,较高的工资可以支付培训和教育费用,并可以刺激创造更多需求的工作。 差异原则允许财富和收入不平等,只要这将对所有人,特别是对处境更糟的人都有利。 差异原则要求任何经济不平等都对处境最不利的人最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