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专制模式:暂时的还是永久的?

专制模式:暂时的还是永久的?
专制模式:暂时的还是永久的?
Anonim

传统上,在政治学和法学领域,习惯上区分三种类型的国家政体:民主,极权和独裁政权。 后者位于前两个之间的中间位置。 它有时被称为过渡性的,但大多数研究人员倾向于认为该物种具有独立生存的权利。 是这样吗

根据现代国家为研究提供的内容,可以陈述以下内容:专制政权是在一个国家中,其全部权力都集中在某人手中的一种行使权力的特殊方式。

提出的定义有时会受到批评。 一些政治学家建议在已经说过的话中加上“或政党”一词。 他们通过威权政权是该国行使权力的方法与民主方法和方法不同的组合来解释自己的立场。 这意味着法西斯主义和极权主义是威权主义表现形式的极端变体,可以包括在这种现象中。 但是这个说法是有争议的。 此外,这种争端的基础是区别专制政权的某些特征。

它的迹象可能看起来像这样:

  1. 决定因素是国家的权力是根据一个特定人的意愿行使的。 如您所知,在法西斯主义或极权主义下,这些权利由党及其成员享有。

  2. 三权分立的原则在名义上得到体现,各个分支机构的机构通常由“领导者”亲自任命的人员代表。

  3. 立法权实际上是从属人的。 可以通过同情统治者的政党代表的立法机构中的数量优势来确保这种情况。

  4. 司法权是合法的,但不是合法的。

  5. 被动和主动投票权纯粹是装饰性的。

  6. 国家规制的方法具有行政强制性和规制性。

  7. 审查制度本质上是“软”的;公民保留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

  8. 关系“状态-人格”具有从第二到第一的从属特征。

  9. 独裁政权是基于个人和/或公民权利的正式宣布。

  10. 执法机构仅服从政治领导人的目标。

可以看出,所呈现的特征将专制政权描述为二元秩序现象。 在研究的对象中既有民主的迹象(程度较小),也有极权主义的迹象(较大程度)。 从一种国家政权过渡到另一种国家政权的方向取决于它们各自的表现方式。

在某些情况下,建立威权政权至关重要。 通常,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其中可能包括:持久的自然灾害,人为灾害和戒严。 在这种情况下,合法当选的国家元首被迫投资于行政部门在立法和司法某些方面的权力。 所有这些可以通过对紧急呼叫做出迅速响应的需求来解释。

但是,尽管如此,引用的例子在有限的时期内是不同的,在此之后,应该过渡到以前存在的政府类型。

因此,回到开始时确定的问题,可以说威权政权以两种方式出现:临时的(在客观情况需要时)和永久的(在管理层的领导者有意采取上述行动时)。 因此,不可能对所提问题有确切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