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国家类型及其作为法律特征基础的类型

国家类型及其作为法律特征基础的类型
国家类型及其作为法律特征基础的类型
Anonim

科学家从不同角度研究了作为法律现象的国家。 但是其中最重要的是国家的类型和形式。 他们的研究致力于这项研究。

根据编队方式的状态类型

长期以来,在俄国文学中被视为根本的国家类型将其分为五种主要类型:奴隶制,东方,封建,资产阶级和社会主义。 这种分类的基础是经济构成。

东部类型以灌溉农业为基础。

奴隶制国家的特征是君主及其亲近者的权力无限。 同时,奴隶和贫穷的社会成员被视为工具。

封建国家基本上依靠土地所有权。 因此,国家权力集中在拥有土地并有权自行决定处置土地的人的手中。

第三类已经是资产阶级国家,它倾向于转向基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形式。 同时,权力逐渐获得了三人化的特征,民权产生了,因此名义上的机会均等。

第四类是社会主义国家,它由于无用而否定了所有权。 权力属于每个公民,并且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行使权力。 这种类型被认为是乌托邦。

尽管将这种状态划分为各种类型的有效性很高,但是形成方法却受到了当之无愧的批评。 确认为发展的唯一真正的经济因素并不能涵盖所有现有国家,因此值得考虑文明方法。

根据汤因比的文明方法得出的国家类型

据他介绍,国家现象应从文化,历史,宗教等多个角度加以考虑。 根据这种分类,可以确定基于文化价值的国家类型。 他们的总数是26个独特的国家组织,其中有东西方基督教,埃及,苏美尔人,西欧等。

不幸的是,这种方法犯了与构成方法相同的错误,即:评估因素具有一定的偏见。 因此,基于状态得出的状态类型只能被视为辅助状态。

为了保护这两种系统,应该指出的是,最近大多数法学家都倾向于在他们的研究中结合两种方法。

国家的形式-构成要素

状态不仅可以通过其类型来表征,还可以通过形式来表征。 反过来,国家形式是三个主要要素的组合:国家政体,行政区划和政府形式。 但是,国家的类型在大多数情况下仅基于第一个特征即政治制度进行细分。 在这种情况下,应同时考虑民主和非民主两种类型。

在这方面,区分以下几种状态:

-极权主义者-某个政党在其中占主导地位;

-专制-以一个人的统治为基础;

-民主-承认人民的力量是最高价值;

-自由主义-经济和政治活动中的最高自由度。

应该注意的是,并非每个物种都可以通过其自身类型的存在来表征。 因此,不可能将奴隶类型与极权主义的观点或自由主义形式与阿拉伯文明联系起来。

上面提出的论点表明,国家的类型和形式在其表征中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