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和文化古迹需要得到社会和国家的全面保护。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才能在子孙后代面前成为人民的骄傲。 当然,这种保护应该在州一级进行精确调节。 在俄罗斯联邦,有几项重要的立法法案专门针对文化遗产保护区。 我们将分析这些文件,重点介绍这些区域的特征,它们的分类和法律要求。
监管行为
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区的规定包括以下行为:
- 关于俄罗斯联邦文化遗产的第73号联邦法(于2002年发布,于2018年8月最后修订)。 特别是艺术。 34。
- 俄罗斯政府第972号法令,“俄罗斯联邦人民文化遗产保护区条例”。
以下联邦法律对这些行为进行了补充:
- 第342号联邦法律(2018)。
- 第315号联邦法律(2014)。
此外,在上述材料的基础上,我们将分析重要的定义并介绍安全区域的分类。 此外,这些立法行为还包含有关制度起草,特征描述的信息,这对向读者介绍也很重要。
这是什么
首先,我们给出一个定义。
文化遗产保护区是一定范围内的领土,为确保这些遗产的完整性,建立了使用土地的特殊制度。 它旨在限制经济活动,并完全禁止在该领土上建设。
一个例外是使用旨在保护,重建和再生自然遗产对象的自然,历史,城市规划区的特殊措施。
此外,本文将使用接近但与上述概念不同的内容:
- 经济活动和发展的管制区是将在其范围内建立土地开发制度的领土,从而限制了经济活动和建设措施。 它还定义了重建现有结构和建筑物的要求。
- 自然保护景观区是将在其边界内建立特殊土地使用制度的区域,既缩小并禁止了建筑,经济活动,现有结构的重建,以保护独特的自然景观。 后者可以被认为是流域,森林,池塘,与重要文化物体相关的地形。
基于此,可以进行分类。
品种种类
装备有文化遗产保护区以确保后者的安全。 它们安装在对象的历史环境中,直接安装在与其关联的地形上。 保护区可以分为三种:
- 文化遗产保护区。
- 建筑物管制区和各种商业活动。
- 自然保护景观区。
保护区所需的组成取决于文化遗产保护区的设计。
为了同时确保对彼此相邻的几个文化和自然物体的保护,允许为它们创建统一的安全区。 它可以包含什么? 相同的类型:
- 保护文化遗产的单一区域。
- 调节经济活动的单一区域,建筑物。
- 自然保护景观的单个区域。
这种统一区域的组成取决于文化遗产地统一保护区的项目。 我们继续下一个主题。
项目开发的基础
现在让我们检查文化遗产保护区的发展。 它可以由实体和法人实体执行。 根据建筑,历史和档案研究的数据,并考虑到来自州房地产地籍的信息。
该区域的组成是根据文化遗产保护区草案确定的。 它基于建筑和历史研究的材料,充分证实了这一点。
文化,历史研究数据是根据以下信息形成的:
- 该定居点城市的基本文化和历史计划,在其土地上具有重要的文化对象(其片段或整个对象组)。
- 有关已确定的与文化遗产,其既定领土有关的对象的信息,这些对象位于计划保护区的边界内。
- 围绕着具有重要文化意义的物体的保护区项目的开发,这些物体既位于特定定居点的边界内,又位于定居点之间。
- 视觉,景观分析的材料,用于分析文化遗产对象(或他们的群体)与景观环境,周围建筑物之间的构成联系。
- 准备和证明项目所需的其他数据。
项目开发
为莫斯科和俄罗斯联邦其他构成实体的文化遗产保护区项目的开发,以及为其提供支持的历史和建筑研究,是俄罗斯联邦联邦和区域目标计划的领域。 除其他外,它们为保护,普及,国家提供了条件。 保护和使用自然和文化古迹。
这些项目的开发也可以在市政府,这些具有文化意义的物件的所有者或直接使用者的倡议下(并以财务为代价)进行。 以及土地分配的所有者,在某种程度上与自然和文化的遗迹有关。
俄罗斯文化部,联邦主体的国家当局以及地方自治机构也启动了文化遗产对象永久和临时保护区项目的开发。
俄罗斯联邦文化部也有义务就材料采购提出方法上的建议,这些建议构成自然和文化古迹周围保护区项目的基础。 相同的结构决定了各种文化遗产对象与国家主管部门之间的项目协调。 提供他们(纪念碑)保护的当局。
项目和区域边界
现在是另一个重要的概念。 文化或自然纪念物(或联合区)保护区的项目为文本文件,以及以地图,图表形式提供的信息,这些信息构成了保护区边界的完整图片。 强制性列出该区域的土地开发制度,以及该区域内的城市规划法规要求。
文化遗产保护区的边界是表示城市规划,经济或其他活动不会对其自然环境中的文化古迹或自然产生负面影响(直接或间接)的区域。
这些线的名称以及在图和地图上的保护区边界的参考点的坐标应唯一地确定保护区的范围。 准确性是根据特定于国家房地产地籍的标准得出的。
重要的是要注意,文化和自然古迹周围的保护区的边界可能不会与土地边界,其他领土对象的边界结合在一起。
安全区域模式
根据《文化遗产保护区法》,对土地的运营,该地区的城市发展要求施加以下限制:
- 禁止建造首都建筑物。 也就是说,为了在保护区内建造文化遗产。 一个例外是使用旨在恢复,恢复物体的自然,历史,城市区域,恢复或恢复其全部或部分丢失的组成部分,特征的特殊措施。
- 基本建设(或其部分)大修和重建的限制可能会改变这些对象的大小,比例,参数,其中涉及使用其他建筑材料,颜色解决方案以及小型建筑的设计特征。
- 保留自然和城市规划环境的类型学,大规模规划特征,包括构成整个规划的历史珍贵对象。
- 保证在自然环境中对文化古迹或自然的视觉感知。 这还包括确保保护周围景观,历史悠久的小型建筑物。
- 符合所有环境保护要求,可确保物体在自然历史和景观环境中的安全。
- 确定文化古迹保存的其他要求。
发展和经济活动限制区的模式
经济活动和发展管制区制度的要求与自然和文化古迹周围的保护区制度的要求稍有不同。 考虑以下要求:
- 限制建筑的范围,以在其原始历史环境中保存具有文化意义的物体。 该限制还适用于基本建筑物或其部分的参数,比例和大小,某些建筑材料的使用和配色方案。
- 限制大修,重建首都建筑物,如果该工作与建筑物的形状,比例,大小,参数,其他建筑材料和配色方案的使用有关。
- 确保访客在其原始景观,历史环境中对自然或文化古迹的视觉感知。
- 限制经济活动,使其不会对对象产生负面影响。
- 在可以保存自然纪念物或文化的范围内保存自然环境的质量。
- 遵守所有环境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为子孙后代保留重要的文化遗产。
- 其他要求,排除负面因素对纪念碑的影响。
自然保护景观区的模式
必须在考虑以下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此地区的制度:
- 禁止建造基本建筑物,限制经济活动,禁止维修和重建建筑物(资本发展),以保护/恢复自然遗产或文化与周围景观的联系。 后者包括河谷,池塘,休憩用地和森林。 唯一的例外是建造小型建筑物,对领土进行总体改善。
- 维持保护和恢复自然景观所必需的环境质量。
- 保护室内和室外空间的比例,这是自然保护景观中的历史特征,其目的是在其原始自然,历史环境中完整感知具有文化意义的物体。
- 符合环境要求,可以确保在自然环境中保护受保护的自然景观。
- 确保保护或更新受保护的文化或自然古迹的其他要求。
与文化部的协调
为了在特定领土上引入任何列出的制度,并确定周围地区的边界,各种城市规划法规的要求,准备的项目必须与俄罗斯联邦文化部达成协议。 为此,在具有文化重要性的古迹国家保护领域中,授权人员应提供以下文件:
- 批准保护区,物体,适用于该领土的制度以及有关城市规划法规的法规的法律草案。
- 自然或文化古迹保护区的设计。
- 俄罗斯任何实体的执行当局或俄罗斯联邦人民在文化上具有重要意义的物体的国家保护领域的授权人员,关于上述项目审议结果的数据。
- 历史文化国家考试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