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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宪法:基本原则和一般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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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宪法:基本原则和一般描述
加拿大宪法:基本原则和一般描述
Anonim

加拿大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但是已经是世界上最繁荣的社会经济国家之一。 1982年,加拿大宪法归还,加拿大获得完全独立。 但是,北美州于7月1日庆祝独立日,即自《英属北美法案》生效于19世纪下半叶。 那时,英国承认国家为国家的统治者,即拥有自治权的殖民地。 这就是奠定现代国家基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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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和宪法

“宪法”这一概念(源自拉丁语-我确认,我同意)开始在古代使用。 因此,例如,罗马皇帝的一项法令被称为。 人民或在人民的直接参与下以及限制权力的情况下通过的第一个宪法行为(如果我们用现代的话来谈论)始于18世纪末。 例如,在美国是1787年,在法国-1791年,在波兰-1791年。

对于其他法律部门而言,宪法是最基本的,因为宪法在任何现代国家的立法和监管行为的体系中都占有特殊的位置。 宪法(包括加拿大的现代宪法)是一套规则,这些规则确定了州的国家结构的基础,成立国家机构的权限和程序,其公民的法律地位。 宪法是宪法的主要来源。

宪法有几种形式(形式上),即:成文的和不成文的。 书面宪法是基本法正式承认的单一文件。 不成文宪法的主要规定存储在几种法律行为中(通常具有多种性质)。 以此形式包含《加拿大宪法》的条款和某些规定的案文。

加拿大宪法表格

宪法形式的问题仍然不像乍看起来那样清晰。 一方面,北美国家宪法比例如英国宪法更为系统化。 另一方面,与所有英国殖民地一样,加拿大采用了普通法制度。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加拿大宪法包括两个部分,即成文的,其由单独的司法判例和立法行为组成,以及成文的,其形式为协议和公认的法律习俗。 在北美州重要的管制法案中,值得强调的是《英国北美法案》(1867年),该法案是1982年《宪法》之前的主要州结构。 这两个法律都需要更详细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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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简要宪法历史

加拿大宪法的历史始于1763年,当时法国向英国提供了其在北美的大部分财产。 加拿大正式成立于1867年,但直到1931年才获得自治,并最终在1982年成为独立国家。 迄今为止,《加拿大宪法》仍然是1763年至1982年颁布的几部法律的结合。

英国宪法

英国政府已通过的法案目前构成加拿大书面宪法的大部分。 这些首先是《英属北美法案》,《威斯敏斯特法规》,《宪法法案》,《加拿大法案》。

英属北美法

1867年通过的这份文件仍然被认为是加拿大宪法的主要部分。 该法案确立了加拿大的统治地位,并定义了政府的基本职能,包括政府,下议院和参议院,税收制度和法律制度。 关于加拿大的俄罗斯宪法的文本(至少具体是其中的这一部分)使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 加拿大联合了大不列颠的北美殖民地,成为帝国的统治者。

  2. 地方政府的权力在地方政府和联邦政府之间分配。

  3. 立法权的真正对象被认为是“和平,秩序和善政”。

  4. 议会有权批准《刑法》。

  5. 这些省在与民权和财产有关的法律领域拥有专有权。

  6. 联邦政府可以嫁给并繁殖公民。

  7. 正在建立自己的司法系统。

  8. 法语和英语没有被赋予官方语言的地位,但是它们的广泛权利得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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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敏斯特法规(1931年)

该规约确立了自治领的法律地位以及它们与英国的关系。 因此,创建了英联邦国家的法律基础(现在是英联邦)。 使用俄语的加拿大宪法的这一部分允许您定义以下要点:

  1. 统治(没有创造)不受英国法律的约束。

  2. 废除了该条,如果该条违反英国法律领域的规范,则被视为无效。

  3. 实际上,这些领地获得了完全独立,但保留了英国君主作为相应国家元首的正式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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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加拿大法

玛格丽特·撒切尔(Margaret Thatcher)内阁通过的《加拿大法》(Canada Act)切断了英国和加拿大之间最近的联系。 当然,俄罗斯的《宪法》(确切地说是《 1982年加拿大法》)并未出版。 但这是英国议会的唯一法律,该法律立即以两种语言发布:英语和法语。 在该文件的一部分中,英国议会完全将自己排除在未来对加拿大宪法的修改之外。 该州成为独立国家,但英国女王也仍然是加拿大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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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自由宪章

《宪章》是《加拿大法》的第一部分。 该文件获得通过的最重要结果是司法机构的作用日益增强。 《宪章》还为公民的权利,自由和民主权利以及母语(少数民族语言)的学习权建立了广泛的保障。 本文档以简单的语言编写,以便每个公民都可以理解。 加拿大宪法的这一部分(以俄语以及许多其他国家的官方语言编写的文本,几乎在该文件通过之后即刻出版)目前对普通加拿大人的生活影响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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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宪法的不成文来源

如前所述,国家宪法的不成文部分以已确立的法律习俗和公约协定为代表。 公约公约是司法机构制定的习俗和法规。 例如,在宪法公约中,只有在总理的推荐下任命部长,任命党首总理的总理,由于民主选举,该党的议会多数席位获得通过。 加拿大的基本宪法原则包括:

  • 尊重少数民族;

  • 立宪主义

  • 民主

  • 联邦制;

  • 政府对议会的问责制;

  • 法治;

  • 司法独立之类的。